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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及调档等相关事项的通知


通过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的拟录取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昆明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拟录取考生体检及调档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请拟录取名单中公示的考生自行到当地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进行体检。可使用我校提供的《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附件1),也可在当地医院选择高校招生类体检套餐,考生的体检项目要包含《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中的各项内容。考生体检报告有效期为2021320日—528考生须诚信体检,不得造假或请人代检。新生入学后复查,如发现有体检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完成后,考生须在2021611日前将体检报告扫描版发送至拟录取学院的邮箱(附件2),邮件名及文件名请以姓名专业考生编号格式编辑。纸质版体检报告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也可在开学报到时送交所在学院存档。

二、调档

1、现拟录取名单公示已经结束,调档函已由研究生部发到各培养单位,请考生尽快与拟录取学院联系调档相关事宜;

2、往届毕业考生的档案必须在2021531日前寄达我校各学院,逾期将不再接收档案,未按规定寄达我校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应届毕业考生的档案最迟于2021831日前寄达我校各学院。逾期我校将不再接收档案。如有考生有特殊情况,可延后寄出。档案未寄达考生,按研究生部相关规定不得参加在读期间的奖助学金评定;

被我校录取考生的档案一经调入我校后,若无特殊原因,在校期间一律不允许调出。

三、录取通知书

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左右通过邮政EMS陆续发出,请考生在528日前登录昆明学院研究生处,在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并填写《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也可在附件中下载),填写后发送至拟录取学院的邮箱,邮件名及文件名请以姓名专业考生编号格式编辑。

注意事项:

1、我校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全部采用邮寄形式发出;

2、确认通讯地址和移动电话后,不可多次修改发送,通讯地址应详细到门牌号,街道要写街道全称;录取通知书仅有一份,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地址及联系方式或填写地址不清导致录取通知书丢失的责任自负,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四、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户口迁移

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云南省昆明地区新生不迁移户口。

非云南省籍考生开学报到时提交材料:

①交《户口迁移证》原件,云南省籍新生交《户口证明》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A4纸);

③近期彩色照片1张(半寸或小一寸);

④《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A4纸),复印件正下方请用铅笔注明以下事项:本人身高、血型和联系电话;父母双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迁入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

迁入要求:《户口迁移证》个人信息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信息一致,内容详实,打印清晰,印章齐全。

咨询电话: 0871-65098108

具体迁移须知请参照《入学报到须知》中进行相关材料准备。

2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具体转接事项待后续通知,如有特殊情况,请考生及时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871-65098140

                    0871-65098204

 

附件:1、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体检表

      2、2021年体检报告接收邮箱

      3、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昆明学院研究生部

                                 20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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