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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云南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等精神和文件要求,参照《昆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旅游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 工作原则

严格遵循《昆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确保高质量完成2024年度旅游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二、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院党组织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学科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以及复试相关专家。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的职责主要是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学院的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完成。

2、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时间2024323日,调剂复试时间待定。

3、复试地点:昆明学院洋浦校区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及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英语听力口语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2、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对行业的理解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英语口语听说能力

英语口语听说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听、说外语的能力;内容以日常会话及专业基础外语为主。

4、体检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三)复试程序

复试工作小组对每名考生进行面试,面试环节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考察三个环节。使用题库随机抽题的方式,考生从三个环节各随机抽取1题与面试考官互动作答。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实行“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辖三个专业方向:旅游目的地管理;住宿接待业管理;现代餐饮业管理。在“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复试环节,考生在上述3个专业方向选择其一,随机抽取对应方向的1道考题进行作答。

同等学力考生统一以笔试形式加试《旅游学概论》和《旅游目的地管理》。

(四)资格审查

在复试之前,必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1、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防替考。严格核查考生提供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或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以及报考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政审表》。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无法提供者应提前向学院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送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核验结果)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须到教育部指定代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并由代理机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对同等学力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

5、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考生面试前须下载《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2024年昆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材料提交单》《昆明学院政审表》并按清单表格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参加复试时带齐相应材料和21寸彩色照片,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察成绩占30%,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50%,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成绩占2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同样量化,满分为100分。

(二)综合成绩计算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初试满分为300分,按照学校规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百分制并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学院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其他工作要求详见《昆明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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