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1.负责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制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审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全面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质量监控;
5.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及管理工作,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及专业实践管理;
6.负责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监督和考核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工作;
7.落实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负责研究生招生、就业及相关管理工作;
8.负责校内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分解,参与研究生教育经费的分配;
9.负责组织学校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建设、评估等学科建设工作;
10.建立和完善有关学位授予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学历、学位证书的管理、签发工作;
11.调查研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2.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